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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信科技是第一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进行信用修复培训及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

7月2号,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了《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入选两份名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的文件要求,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不仅需要主动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还需要向信用网站提交信用报告供核实,信用报告由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汇信科技作为企业征信服务机构,一直为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提供信用服务(含出具信用报告服务),本次成为首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将整合“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资质,积极参与企业信用积累与修复工作,宣传企业信用价值,帮助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减少失信行为、修复不良信用,为诚信社会建设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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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是指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其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后,按照一定条件,经规定程序获准撤销失信记录、重建信用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激发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使其在纠正失信行为后能够正常参与经济社会活动。


什么算是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分为几种类型?

1.一般失信行为

定义 主要是指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行政处罚信息。

公示 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严重失信行为

定义 主要是指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行政处罚信息。

主要包括:

  1. 1)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做出裁判或者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

  2. 2)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

  3. 3)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公示  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特定严重失信行为

定义 范围主要包括:

  1. 1)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

  2. 2)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

  3. 3)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公示  按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


信用修复的条件有哪些?

1.一般失信行为修复条件

  1. 1)失信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期限为1年的,失信主体可在公示期3个月之后向失信认定单位申请信用修复,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

  2. 2)已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完成有效整改;

  3. 3)信用主体须提交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决定书》;

  4. 4)信用主体须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并通过相关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


2.严重失信行为修复条件

  1. 1)除满足上述一般失信行为的修复要求外,还应主动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并向信用网站提交信用报告,经信用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2. 2)信用培训证明可由本次获批的13家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将予以采信;

  3. 3)信用报告由本次获批的62家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信用修复的流程是什么?

1.一般失信行为修复流程

A. 行政相对人按照《“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申请修复;

B. 行政相对人须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 1)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2)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3)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4)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决定书》(如有);

  5. 5)行政相对人完成提交材料,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3个月)要求,经网站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网站撤下公示。

C. 行政相对人完成提交材料,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6个月)要求,经主管部门或处罚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由网站撤下公示。


2.严重失信行为修复流程

A.行政相对人按照《“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申请修复;

B.行政相对人须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 1)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2)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3)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4)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5)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5. 6)由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C. 行政相对人完成提交材料,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6个月)要求,经主管部门或处罚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由网站撤下公示。